小學兒童意志發(fā)展的主要特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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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人的個體身上,意志行動發(fā)展得比較晚一些。嬰兒最初的動作都是無條件反射活動。一歲半以后,一般兒童都已學會了說話,能夠行走。這時,對母親的依賴性雖已有所減少,但兒童的各種動作還說不上是意志行動。兩、三歲時,兒童開始出現了最初的意志萌芽,開始出現動機斗爭。例如,兒童正在做游戲時母親卻叫他去洗臉;兒童想吃糖果,但糖果放在高架子上拿不到,兒童正在聽有趣的故事,按規(guī)定的睡覺時間到了;有些兒童在打針時想到解放軍叔叔的英勇頑強精神,忍住疼痛,不哭不叫等等,這些都是兒童的初步意志行動。到了學前階段,在家長和幼兒保教人員的教育影響下,兒童出現了比較復雜的意志行動,初步形成了一些意志品質,如自覺性、堅持性、自制力,都有了一定的發(fā)展,但這些意志品質還僅僅是初步的。進入小學以后,兒童的意志品質有了新的發(fā)展。這是因為小學生活對兒童的意志行動提出了新的要求:

  第一,學習不同于游戲,它是有目的、有計劃的社會活動。兒童不但要學一些有趣的知識,而且還必須學習一些沒有興趣,比較枯燥的東西,必須克服學習上遇到,的各種困難,養(yǎng)成獨立工作的習慣。這一切學習活動都要求兒童作更大的意志努力。

  第二,兒童入學以后,開始真正有意識地參加集體生活。兒童的行動要符合集體的要求,就必須學會有意識地控制自己。特別是兒童參加少先隊以后,集體意識又有進一步的發(fā)展。這些,都要求兒童自覺地鍛煉和支配自己的意志。

  第三,兒童入學以后,開始真正參加一些社會勞動和社會活動。這些活動也要求兒童具有更大的意志努力。

  小學兒童在上述的新的教育條件下,意志品質有了新的發(fā)展:

  1.主動性、獨立性和堅持性的發(fā)展。主動性和獨立性是指兒童善于自覺地、主動地、獨立地調節(jié)自己的行動,使行動服從一定的目的任務,而不是時時事事依賴于別人的督促和管理。堅持性是指兒童能夠克服外部的或內部的困難,堅決完成任務的意志品質。

  小學低年級兒童的主動性,獨立性和堅持性比較差,他們常常是依靠外部的影響來堅持完成一種工作或一個行動。例如,問他們?yōu)槭裁幢仨毻瓿勺鳂I(yè)時,有的說:“做完了作業(yè)好出去玩”,有的說:“不做作業(yè)老師要批評”,有的說:“不做作業(yè)爸爸媽媽要罵我”,等等。因此,小學低年級兒童上課做作業(yè)仍需要老師和家長的督促、檢查。在正確的教育和培養(yǎng)下,到三年級時兒童就會有很大的進步,有些兒童可以不要任何督促而堅持完成作業(yè),特別是遇到算術難題時,他們可以堅持恿考很久的時間,直到把算題解出來為止。有的兒童還能思考出幾種解題辦法。

  小學中、高年級兒童意志的堅持性有了很大的發(fā)展。例如,有的兒童可以堅持幾年如一日地鍛煉身體;有的兒童堅持天天寫日記或是堅持每天做幾道數學題;有的兒童幾年如一日,堅持背送身殘的小朋友去上學等等。當然,也有部分中年級以上的兒童,意志的堅持性還沒有形成起來,他們在困難面前表現出缺乏信心。兒童信心不足,可能是由于他們在自己的學習、勞動等活動中,經常遭到失敗而引起的。研究表明,兒童缺乏信心,常常由這樣幾種原因引起:(1)沒有遵守學習中循序漸進的原則;(2)對兒童提出的要求過高或不適;(3)有的教師、家長對兒童的學習能力表示出不信任的態(tài)度;(4)兒童因得到比較低的分數而受到指責和懲罰。這些因素都是應當引起教師和家長認真注意的。

  2.兒童自制力的發(fā)展。自制力是指兒:童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、約束自己的動作和言語的能力。

  學前兒童的自制力有了一定程度的發(fā)展,這為他們進入小學學習創(chuàng)造了一定的心理條件。初入學的兒童雖然有遵守學習紀律的愿望,但自制力的發(fā)展與學前兒童差不多,他們還不善于控制和支配自己的言語、動作和情緒,因此經常違犯課堂紀律,如上課說話,兩只手愛東摸摸西搞搞,看到別人做鬼臉笑出聲來,甚至下座位等等。經過教師的正確教育和細心引導,通過學習制度和學校規(guī)則的貫徹執(zhí)行,一年級兒童有可能初步形成自覺紀律。通過班集體生活和少先隊組織的教育影響,約從三年級起,兒童的自制力便有了明顯的發(fā)展。一年級兒童表現出來的那些違犯課堂紀律的現象會有明顯的減少。但是,也有一些中、高年級兒童自制力不強,表現出容易沖動。這主要是由于他們的精力過于旺盛所引起的。讓這些兒童參加一些補充性的、又不使他們過度疲勞的活動,對于克服這種沖動性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。

  3.果斷性的發(fā)展。果斷性是指兒童善于辨別是非、及時采取決定并實行決定的能力。果斷性的發(fā)展必須以兒童的正確認識為前提,與思維能力的發(fā)展有著密切的關系。

  小學低年級兒童還不會根據理智的考慮來決定自己的行動。他們的行動常常受外界因素或個人的情緒因素所影響。但是,他們與學前兒童也有所不同。因為小學兒童在教學過程中,對待學習的責任感和義務感已逐步發(fā)展起來,表現出意志的果斷性。例如,一個兒童正在做作業(yè),忽然鄰居的小朋友叫他去看電視,這時,他稍加思索了一下,回答說:“我還要做作業(yè)”,拒絕了看電視的邀請,這表明兒童有了果斷性。在正確教育的引導下,隨著兒童對待學習,對待集體的責任心和義務感的發(fā)展,中、高年級的兒童經常會遇到學習、勞動和工作中的各種矛盾,需要他們自己加以處理,這就相應地形成高年級兒童比低年級兒童有更大的果斷性。但是,小學兒童畢竟受知識經驗和智力發(fā)展水平的限制,要求他們按照一定的觀點、原則,經過深思熟慮,果斷地處理各種問題仍然有很大的困難。例如,他們不可能處理成人之間的糾紛問題。他們處理小朋友之間的糾紛,往往也是簡單化的。

  還有一些高年級兒童果斷性發(fā)展得比較差,表現出三心二意,優(yōu)柔寡斷。老師應特別重視這部分兒童的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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